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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三个月应该做引产还是人流

来源: 编辑:冯悦 发布时间:2016-10-25 【免费与专家对话】

 

很多女性在怀孕后由于症状不明显,发现时已经怀孕有一段时间了,再加考虑时间过长,决定不要孩子的时候已经到了三个月,妊娠时间处于人流和引产的时间的交接点,不知道应该选择何种人工终止妊娠的方式。那么,怀孕三个月应该做引产还是人流?

 

人流适宜时间是怀孕35-50天(5—7周),迟不超过90天左右,怀孕三个月时间显然超过了人流适宜时间的范围,因此不宜在进行人流手术。而妊娠三个月后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引产。

 

引产通常可按时间划分:

中期引产:妊娠12-24周,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产;

晚期引产:妊娠满28周以后,由于母体因素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用人工的方法发动子宫收缩而终止妊娠的手段,称为妊娠晚期引产,通常引产手术的过程要比流产复杂。

 

怀孕在三个月不再适用于人流

怀孕在三个月以后,通过B超检查可以明显的发现,女性腹中的胎儿与之前相比逐渐长大,胎儿的头部增大更明显,骨骼和四肢也已形成,整个胚胎的体积也增大了许多。这时胎盘已形成,胎盘与子宫壁附着得也比妊娠早期紧得多,所以怀孕三个月后不能再进行人流手术,此时需要做引产手术。

如果怀孕三个月适宜做中期引产,引产同人流手术一样手术越早对于女性的伤害也就越小,由于引产需要充分扩张宫颈口,同时胎盘和胎儿骨骼已形成,因此妊娠时间越久,引产时对妇女的创伤也大些,较容易发生并发症,如产后出血、产道损伤、羊水栓塞,并易发生继发感染。

需要提醒广大女性朋友,当意外怀孕的女性错过了无痛人流的适宜时间,千万不能自行认为为了减小对身体的伤害,而勉强进行人流手术,这样不仅不能较小伤害还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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